35. 中世紀
到中世紀時,禮拜儀式有重大的演變,眾人熟識的古舊敬拜模式,「由歌唱者,讀經者,會眾和主禮人各盡其職」,演變為由神職人員主導的敬拜,會眾則變成旁觀者。 敬拜儀式豐富多彩,包括:「眾多的聖號,手勢,屈膝禮,搥胸,親吻祭壇,親吻彌撒經書等等,都有重要的神聖寓意。」最重要是演變,是敬拜變成聖餐彌撒,重行基督在十字架上,但不流血的犧牲祭,可以為死人購買贖罪券。到此地步,敬拜需要大改革。
基督教在十八、十九世纪發展極快、吏由歐州傳刭美州. 拜方隨著十九世紀浪漫主義的興起,它著重感受和直覺衝激著敬拜的方式。接著下來,復興運動循著主觀這路線把宣教模式引入敬拜中。在這個模式下,敬拜是針對罪人,以領他們信主為目的。感性的宣教式講道取代往日理性的講道,而決志邀請亦取代了聖餐。…到了二十世紀,隨著五旬節教會和靈恩運動的興起,讚美和敬拜更看重風格過於內容,有時候甚至淪為一種娛樂式的敬拜。到了後現代時期,宣教式的敬拜亦面臨挑戰或許也是機會,就是要把創意和傳統的敬式融合起來。
假若敬拜是為了討神喜悅,我們如何能分辨它是否符合當代宗教已訂下來的準則呢? 在耶穌和撒瑪利亞婦人對話當中、祂指出一個被悅納的敬拜必須有兩種態度,就是用「心靈」和「誠實」去拜父(約翰福音4:23)。
從第五至第十五世紀中間的一千年中、經过了天主教的對崇拜禮儀誤解, 意義扭曲及變質, 再經過修院運動, 宗教改革及文藝復興的出現,敬拜巳由只從視覚旁觀的方式、演變成可以主動參予的崇拜,敬拜巳不再只是公式化,而是更加開放及更新。
我們必須知道,神並非尋求敬拜本身,而是尋求敬拜者。當我們敬拜神的時候,天父渴求的是與祂的子女間的相交關係,不是敬拜所做的事。只有敬拜者是從聖靈所生,他的靈性在神裡面才得以完全。羅馬書12:1對以「心靈」敬拜神有進深的見解:「所以弟兄們,我以神的慈悲勸告你們,將身體獻上,作為活祭,是聖潔的,是神所喜悅的,你們如此侍奉,乃是理所當然的。」